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0年9月价格临时补贴的学生推荐工作,经各系(部)评定小组审批后,初步评定了推荐学生名单。现将名单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与以下部门联系:
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电话:0355-2178090);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355-2178414):武江红、李信如、张毅。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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