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杰栋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公示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长治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长学院字〔2020〕105号),经处务会研究,同意资助汉语言1802班王杰栋五千元(从奖补资金中支)用于继续完成学业,现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3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与以下部门联系:
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电话:0355-2178090);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355-2178414):武江红、李信如、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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