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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新心理测查

发布日期:2016-10-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

心理健康网上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2016级各班:

为了解2016级新生的心理状况及特点,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院拟在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我院2016级全体新生(含对口升学、专升本学生)

二、测评内容:卡特尔16种人格测验(16PF-大学) 、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90项症状清单(SCL-90)

三、测评方式:朗心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四、测评时间:9月28日—10月14日,各系根据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学生进行测评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测评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服务,各系应高度重视此次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建档工作,切实加强心理测试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保密性高的工作,各系要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积极协助和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认真规范地做好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工作。

(三)实施测评前,各系要派专人负责向新生说明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使学生在了解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在测评具体实施过程中,指定心理委员协助各班辅导员督促参测学生严格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测评工作。

(四)2016级全体新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评,不得无故缺席。为保证测验的有效性,中心作如下郑重承诺:本次心理测评是为了让学生更好的了解自我,所有问题的答案无对错之分,请按你的实际情况真实回答。测评结果严格保密,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除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外,不会提供给任何组织和个人。

咨询电话:2179600

特此通知

2.长治学院系(部)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单,请于9月30日前将名单(电子、纸质)加盖系(部)公章报送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学生处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