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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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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是贷后管理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学生的个人征信记录和学校、银行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推进,这对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2023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确认学生类型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注: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毕业前贷款合同状态全部显示已结清的贷款毕业生不需要进行毕业确认。)

二、“毕业确认”手续具体操作流程

(一)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类型,建议使用身份证登陆,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8位数生日(例:19800101),若学生忘记密码,可与当地县(区)教育部门资助中心管理人员联系,重置密码或直接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客服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二)6月5日之前,各系部要组织未还贷款毕业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内“资料修改”模块下,进入“个人信息变更”,必须对“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逐项认真、真实、完整地填写,不得有空项。例如:已签约工作的注明“在XX省XX单位XX部门工作”;暂无就业单位的注明“暂无就业单位”;继续升学的注明“在XX大学XX专业读研”。

填写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凭此签各班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三)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核实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毕业确认;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再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学生若有因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服义务兵役退伍复学等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应及时与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三、还款

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四、“毕业确认”的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系部要以“毕业确认”工作为契机,做好贷款学生还款提示和诚信教育工作,抓住学生毕业离校这一关键时期,着力开展还款提示和诚信教育工作,还款提示要包含还款办法、流程、逾期违约责任和在银行系统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等具体内容。

(二)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相关信息;告知学生每年11月1日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度应还利息、本金的数额。

(三)各系部要提醒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毕业生,做好相关合同变更手续办理。贷款毕业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前往当地县(区)教育部门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及还款计划变更,未及时办理展期手续的学生在读期间将无法享受财政贴息。

(四)逾期违约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非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请学生联系贷款经办银行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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