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时光荏苒,转眼已过了四季,你们也即将毕业,踏上人生旅途的新征程!对于接受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的同学,还款情况将是大家跨入社会后的第一笔信用记录,这笔信用记录书写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加速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每一位贫困学生的关爱。当同学们为学费犯愁的困难时候,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倾心帮助下,在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大家如愿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解除了学习上的后顾之忧,减轻了亲人的负担和愁苦,相信每位受助同学都对此充满了感激,同学们更应倍加珍惜。然而,高校毕业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的诚信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使学校形象受影响,银行利益受损失,学弟学妹们失去贷款机会,自己也将被列入“黑名单”(7年内不得在各银行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信用贷款业务),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我院2007级计算机系某学生,现在北京工作,欲贷款卖房,但由于毕业后贷款没有及时还,已被列入“黑名单”,至今没有办理成功贷款手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请同学们引以为戒。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做人,才能“一诺千金,自强自立”;诚信做事,才能“努力工作,回馈社会”。作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各位毕业生,作为深受国家、社会、学校关爱的学子,更应恪守诚信之德,常怀感恩之心,饮水思源,如期履约,按时还贷,是每个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同学应尽的义务。
在此,母校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恪守诚信,自觉按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坚决杜绝拖欠助学贷款本息等现象,以诚待人,以信处事,自觉维护自己的信用,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为学弟学妹们做出表率,塑造长治学院学子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严守合约、知行统一,自觉接受学校和经办银行的监督,在未归还国家助学贷款之前,主动和学校、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及时告知最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好地实施。
三、勤学苦练,自强自立,充分运用自己的学识和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做出喜人的成绩,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同学们,你们曾经在经济上并不宽裕,但充满关爱和历练的大学生活使你们的精神无比充实和富足。希望同学们携起手来,用爱心接力,用信誉传承,认真书写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用实际行动回报母校、银行和国家对大家的充分信任与无私关爱。让我们牢记:诚信还款,从我做起,铸造诚信品格,信用成就未来。
最后,祝各位毕业生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特别提示:
一、离校前,按贷款合同约定和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毕业确认;
二、离校后,如你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有变动,请主动与贷款经办机构联系;
三、学校联系部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长治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