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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为进一步建立优良校风、学风,激励青年学生不断锐意进取,奋发成才,学校决定继续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活动。现将评优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严格执行《长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和《长治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做好宣传发动,将这次评选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建立良好校风、学风、教风,提高办学质量的工作抓实抓好。

二、评选范围:全院正式注册的二、三、四年级学生、班集体及辅导员。

三、评选要求:各系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应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和班级都具有先进性,防止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将确实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出来。

四、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要相对应。优秀辅导员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辅导员工作日志。

五、认真填写审批表,另附荣誉证书复印件及一千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各系填写意见要全面具体,材料务必于10月28日前上报学生处。

附: 2016年度长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推荐名额表

二O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2016年度长治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推荐名额表

项目

系别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优秀辅导员

中文系

100

18

3

3

法经系

75

14

2

2

历史文化与旅游

管理系

97

18

3

3

思政部

33

6

1

1

体育系

53

12

2

2

美术系

67

16

3

3

外语系

75

19

3

3

数学系

81

17

3

3

物理系

93

18

3

3

计算机系

89

16

3

3

生物系

49

10

2

2

化学系

45

9

2

2

音乐舞蹈系

66

18

3

3

教育系

20

4

1

1

合计

943

195

33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