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我校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定,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2.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定期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
4.负责组织德育劳动课实施工作。
5.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系统的评优表彰事宜。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及毕业典礼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和学生校内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等工作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11.负责全校学生在公寓内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学生宿舍内的卫生监督和检查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在校大学生预征入伍、军民双拥共建等工作。
13.负责本部门网站维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4.负责工作调研、年度考核及总结,完成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15.完成学校和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