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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2021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为严肃高考纪律,确保高考平稳有序进行,实现“平安高考”目标,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 年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开局之年,做好2021 年高考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院系要切实把维护高考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牢牢守住高考安全底线。各院系近期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每一名在校学生的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教师或工作人员。

二、加强我校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院系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落实辅导员管理责任,加强考勤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由及去向,上报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并立即上报。高考每门科目考试开考后半小时至考试结束,均要开展一次核查,对在校学生,可通过集中、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确认;对请假离校的,必须通过视频连线、通话等方式逐一确认;对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确保工作无死角、不遗漏。对去向存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组织开展关于高考替考的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参与高考作弊、替别人高考都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公正,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高考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高考替考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重点学习内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 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的内容。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院系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五、具体要求

1.院系处级领导包年级,辅导员负责各班级,组织班级党员、学生干部认真排查班级学生具体情况,掌握学生动态;

2.从6月7日上午开始至8日下午四个半天,开考半小时后通过集中实地查看、视频连线、通话等方式联系学生,确认每位学生动态;并将《高考期间学生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报学生工作部;(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学生以班为单位签署《拒绝高考作弊承诺书》(院系留存)(见附件2)。

附件1:高考期间学生排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拒绝高考作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