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9月7日16:30
地点:一号教学楼十层大会议室
参会人员:副院长李长江,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副部(处)长,各系部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相关科长及工作人员
主持:武江红
会议内容:
一、开学前工作安排
1、开学返校通知
学校定于9月10-12日开学,各系部对学生做好点对点开学返校通知(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开学返校通知),并确认学生收到回复。学生在规定返校日期前一律不得私自提前返校。
2、精准摸清返校学生底数
各系部要精准摸清返校学生底数。班级辅导员及时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对未按时正常返校学生(包括实习、见习学生),要及时联系到本人和家长,落实未返校原因,掌握动态。
二、开学报到工作安排
(一)学生进校门
学校北校区正大门、北校区校外宿舍区入口(5-8号公寓楼入口)、南校区正大门为统一入口。校门内外设有消毒区、测温区、口罩弃置区、各系部健康信息登记区、红外测温棚、应急区,各区域学生自觉按1米间隔线排队。
入校流程:
1、学生先到消毒区,对学生及随身携带行李进行消毒后,由志愿者引导进入口罩弃置区,要求学生扔掉返校途中佩戴的口罩后进入测温区。
2、学生由志愿者引导通过测温区,如体温正常,进入各系部健康信息登记区经查验健康码为绿码后登记学生证件并进入红外测温棚进行二次测温;如体温≥37.3℃,由志愿者引导学生前往学校门口应急区。
3、入住公寓,住宿期间,宿舍之间不能互访。
(二)加强学生健康管理
1、返校学生错峰上课、错峰就餐依照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2、严格实施学生健康监测
学生返校后,各系部组织学生每日进行晨午检(早上7:00--8:00、中午11:30--13:00到学校设置的红外测温点进行测温)、因病缺勤报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晚点名制度,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体温监测上报,并建立健康管理台账。学生在宿舍内使用体温计进行体温测量,体温≥37.3℃时立即向辅导员、所在系部领导报告。
3、严格学生日常管理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出校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需至少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由辅导员审批、签署意见,系部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加盖系部公章,请假外出的学生需向系部报备完整行程。
辅导员作为班级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学生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组织动员本班级学生主动关注身边同学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送医诊疗工作。建立健全校、系部、班、宿舍四级联系机制和辅导员与家长的家校联系制度,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全体辅导员作为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通畅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通过APP内的健康天天报系统,掌握学生每天的行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三)学生返校各部门值班安排表
时间 | 单位 | 北校正门 | 捉马公寓正门 | 南校正门 |
9月10 -12日 | 学生工作部 (处) | 李信如 张 毅 张海凝 | 张大光 李永兵 王文达 | 崔雅晋 赵小斌 韩 雯 |
9月10 -12日 | 保卫处 | 许慧芳 王 丰 李跃进 李铁虎 | 栗建明 郑少军 常文录 秦红亮 | 魏德壮 徐 进 段岩武 李贺国 |
9月10 -12日 | 系部(北) | 黄雪梅 李梦瑶 | 刘 芳 白凤麟 | 吴海霞 李秀峰 | 杜卓慧 李佳宸 |
张闻琦 贾婷婷 | 王慧蓉 张媛媛 | 王志军 张 蕾 | 冯 莎 高芳芳 |
9月10 -12日 | 系部(南) | 李素萍 申莉莉 | 刘银龙 张 瑜 | 李晋丽 马 鑫 |
李明 燕 晶 | 张 勇 郭晓晓 | 崔雅晋 李晓梅 |
9月10 -12日 | 医护人员 | 1人 | 1人 | 1人 |
备注: 1.总值班:武江红、宋占伟 2.值班时间:8:00-19:00 3.北校系部如涉及校本部公寓与捉马公寓均有学生住宿情况者,需做好两个报到点的衔接。 |
(四)学生志愿者培训安排
时间:9月9日上午9:00
地点:北校区2号教学楼116教室
南校区教学楼东002教室
三、开学第一周安全稳定教育活动(附件2:关于开展“安全稳定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1、各系部要及时汇总本系部开学返校应到、实到人数情况,对于应到而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要落实返校时间延期原因并保障联系方式,于2020年9月13日上午10:00前将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xczxyxsc@163.com)。
2、开学第一周各班要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思政教育,重视学生稳定工作,进行复学疫情防控培训;加强返校学生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正确引导学生理性对待疫情,建立良好的心理状态。
3、做好返校学生封闭式管理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及行为动态,密切关注学生网络动态。
4、教育学生认识校园贷的危害,进行反校园贷等的宣传教育,禁止学生网上贷款。
四、《开学第一课》工作安排
学生返校后,各系部、各班级结合教育部的开学第一课教育内容、教育部辅导员网络示范班学习内容、学习强国等,做好《开学第一课》思想政治教育、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学生管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五、学生资助工作
在开展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前,要求各系部进行资助评审相关工作的廉政谈话(附件4),并签署承诺书(附件5)。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
1、评定标准参见《长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长学院字[2017]154号,后附电子版);
2、报送时间及名额待学生返校后另行通知;
3、报送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6);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
(4)系部汇总名单(附件9);
(5)《贫困生认定表》(附件10);
(6)公示期间影像资料;
(7)班级民主评议过程的情况说明(要求全部成员签字);
(8)系部审核过程的情况说明(要求全部成员签字)及系部党政联席会记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4)至(8)需有系部党总支书记和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党政双章。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摸底工作
1、工作对象:在校学生(含2020级新生)
2、各系部要认真核查五类重点学生(建档立卡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建档立卡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特别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做到认定全覆盖,无遗漏;
3、报送时间:9月30日将《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附件11, 需有系部党总支书记和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党政双章)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4、工作要求
请各系部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19]99号)文件精神(后附电子版)。
认真核查五类重点学生名单。教育部每年9月份会重新比对五类重点学生名单,具体名单会在比对结束后及时发送至各系部,各系部认真核查五类重点学生名单,做到无遗漏,特别是对没有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要认真摸排,确保做到五类重点学生资助全覆盖。
做好五类学生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五类重点学生名单及其个人信息除班级辅导员外,不能向他人泄露,不能在网上传播。
(三)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
1、评定详细标准参见《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长学院字[2017]155,后附电子版);
2、报送时间: 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含2020级)材料9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
3、报送材料:
(1)《长治学院2020-2021学年专业奖学金(秋季部分)学生汇总名单》(附件12);
(2)《长治学院2019-2020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统计表》(附件13);
(3)《长治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4);
(4)公示期间影像资料;
(5)班级评选过程的情况说明;
(6)系部审核过程的情况说明及系部党政联席会记录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4)、(5)、(6)需有系部党总支书记和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党政双章。
(四)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学生本人保存;
2、各系部于开学一周内将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的《长治学院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附件15)报学生处,2020级新生的《长治学院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于新生报到一周内报学生工作部(处)。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逾期后系统会自动关闭。
报送材料要求:
《长治学院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含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班级学号排序,以系部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由于工作需要,各系部要指定一名专人作为助贷审核员,并将审核员信息(姓名、联系电话)于9月9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工作部(处)会组织助贷审核员于9月14日(暂定)进行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勤工助学工作
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参照上学年岗位数,若增设岗位须在9月11日之前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书面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工作要求:
原则上,勤工助学学生只能选择2019级学生;
各勤工助学用人部门要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并告知学生不允许一人多岗;
各勤工助学用人部门要严格考核制度,学生上岗必须有签到签退记录。
六、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一)开学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摸排工作
1、时间:9月10日-9月30日;
2、范围:全校学生(不含2020级);
3、方法:专兼职辅导员通过平时观察、并与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及任课教师进行交流沟通,摸排是否有心理异常表现的学生;专兼职辅导员要结合以往心理测评结果,对筛查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追踪反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4、填写《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摸底排查情况报告表》(附件16)。
要求:各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保密工作,9月30日前由专人将《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摸底排查情况报告表》(需加盖系部党总支公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二)继续实行学生心理健康周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心理危机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继续实行心理健康周报告制度,特别要重视对有自杀倾向学生的关注,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干预,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各系部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周报表纸质版(附件17)加盖系部党总支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如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三)日常心理咨询
1、时间: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2、范围:全校学生
3、方法:学生本人根据实际需要预约咨询,后附心理咨询值班表(附件18),咨询老师在约定时间地点为学生免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要求:心理咨询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发现和鉴别出具有较为严重和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提出建议,将其转介到相关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
七、宿舍工作
1、新生报到后各系部在10月20日前做好宿舍门牌,部分损坏的老生宿舍门牌10月20日前也要更换好;
2、各系部做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工作,签好安全告知书并于10月20日前把签好字的安全告知书扫描或拍照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xczxyxsc@163.com)。
3、辅导员进宿舍值班工作从9月10日开始,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将值班表通知到每一位辅导员,确保值班辅导员按时到岗履职;
4、开学第一周各系部做好公寓安全隐患自查和卫生大扫除工作,并在9月18日前把安全隐患自查结果纸质版交到学生工作部(处);
5、文明宿舍创建:继续申报示范宿舍,学生工作部(处)将不定期抽查;
6、学生宿舍不允许挂床帘,特别是从开学新生就杜绝;
7、各系部要继续做好传染病(尤其是新冠肺炎、肺结核)的宣传及防控工作,要求学生注意保持宿舍卫生并开窗通风;
8、各系部扎实落实晨、午检制度,晨、午检有异常要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9、各系部认真落实校外住宿零报告制度,每月底之前报送本月校外住宿情况,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批准学生校外住宿;
10、各系部收到新生宿舍分配方案后派专人查看本系部新生宿舍设施,有问题及时向后勤提出维修,确保新生顺利入住。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20年9月7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开学返校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安全稳定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学生报到情况统计表;
附件4: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廉政谈话提纲;
附件5:承诺书;
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8: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9: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附件10:长治学院贫困生认定表;
附件11:2020-2021学年长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摸底统计表;
附件12:长治学院2020-2021学年专业奖学金(秋季部分)学生汇总名单;
附件13:长治学院2019-2020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统计表;
附件14:长治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15:长治学院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
附件16:关于开学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的通知,《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摸底排查情况报告表》;
附件17:关于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周报的通知,《长治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周报表》。
附件18:心理咨询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