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教财[2018]133号)精神,我校开展了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各系(部)评定小组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现将全校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1月8日。
如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联系:
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电话:0355-2178090);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355-2178414):武江红、李信如、张毅。
学生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