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动我校毕业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营造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的校园氛围,激励和调动在校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塑造当代大学生良好形象,学校决定继续在2015年毕业班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2、以系(部)为单位,按毕业生总数百分之十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1、评选应以班为单位在充分进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本班级的候选人,报系(部)评审领导小组。
2、系(部)评审领导小组依照评选条件,对所有候选人几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情况逐一进行审查,并认真听取学生、班主任、代课老师意见。
3、系(部)评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评选结果公示后,报校评审领导组。
2、通过此次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对毕业生普遍进行一次思想教育,组织同学们认真回顾总结几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力争使每个毕业生都能客观的评价自己、评价别人,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以良好的心态做好毕业前的各项工作。
3、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开,确保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都具有代表性,不得暗箱操作、人为指定,杜绝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不讲大话套话,字数应在1000字左右。获奖证明材料上报复印件(无复印件不予参评)。
5、各系(部)签署意见时,要认真、具体,杜绝千篇一律。凡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参评。
6、所有材料务于5月20日前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校级合计:2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