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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9  作者:  来源:   点击:

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我院情况,每系(部)推荐10名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每系(部)可限5名学生留在本系进行勤工助学工作。

2.各部门如需设勤工助学岗位,请提交《长治学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具体的岗位数由学生处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上岗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和时间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3.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有服务意识,能够遵守保密守则,自身素质较高的学生。

4.请各部门认真填写《长治学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参加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填写《长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系(部)填写《系(部)推荐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5.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及其考核由各设岗部门和学生处共同负责实施。

6.本次上岗工作时间为2015年5月-2015年6月,共两个月。

7.材料报送时间:请各部门在2015年5月10日前将材料(附件1、2、3)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处张海凝老师处(1号楼309室),未按时报送的部门,本学期将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附件:1.长治学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2.长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

3.系(部)推荐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1.2.3可在工作群共享中下载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