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事务服务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参加“国家资助助我飞翔”

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做好我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4.接受过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

三、推荐名额

每个系(部)推荐5名优秀学生典型,经学校评选后从中推选出5名学生参加省教育厅评选。学院对各系(部)推荐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

四、材料报送

1.被推荐学生要填写《长治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本人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

2.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要真实、全面、详细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优秀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各系(部)要认真审查被推荐学生事迹及材料,确保真实确切,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

3.所有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要与4月25前报学生处张海凝老师。

附件:1.长治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系(部)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